一家《一般纳税人》的公司,主营业务是“会务会展”。与另一家公司签订“会务会展服务合同”,内容包括搭建、设计、人工、礼品等,礼品购进为17%,但开票时,这些都合计开成服务会6%的税率,这样是否合理?还是按不同税率分开开发票?怎样分?
つばめ
于2017-08-01 09:57 发布 1372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7-08-01 13:21
礼品不是单独销售,礼品、搭建、人工工资、设计的金额全部合在一起,按服务费开出去,现在是这么做的,是不是不合理?
相关问题讨论

1.按服务合同开具6%增值税发票。2,如果将礼品单独作商品销售,就得将礼品这部分的销售按17%
2017-08-01 12:38:22

您好
请问当时购进抵扣了进项税额么
2019-12-19 15:25:31

你好,看具体是开具什么收入内容了
2016-09-07 11:28:30

你好 不是主营要记其他业务收入里
2019-01-09 15:54:39

你好,技术服务一般纳税人税率6%。
2021-12-29 10:3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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