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为30000,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0%。单位交3000,个人交3000。但是在申报个税的时候提示公积金扣除限额是1929.6 然后个人超过部分并入工资计算个税。最终扣除个税金额不变。但是我支付工资的分录与缴纳公积金的分录,其他应收款—公积金的余额导致不平。缴纳公积金的其他应收款—公积金余额为3000,工资的分录其他应收款—公积金是1929.6 。这种情况要怎么调才能一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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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7-07-24 09:48 发布 2186次浏览
- 送心意
李爱文老师
职称: 会计师,精通Excel办公软件
相关问题讨论

做工资分录肯定还是按3000元的计算,只是扣个税时按1929.6元的抵扣,这样计算出来的个税缴纳
2017-07-24 11:51:42

两个都可以的,一个区别是,先发工资后缴纳社保的,用其他应付款,如果先缴纳社保后从工资扣除的,用其他应收款。
2021-07-20 15:08:19

你好
在贷方是扣工资时,交到社保局就平了
2021-07-02 16:12:10

你好,以前的没有余额的就不用结转,有余额的话直接转过来,没有余额的就不要管。
2023-03-08 09:21:38

借:其他应付款-公积金
贷:其他应收款-公积金 冲平
2022-05-16 10:4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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