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销售额84000元,意思是未达到起征点销售额没有超过8.4W就按照8.4W报,超过了就按照实际的报是这个意思吗

小静儿-
于2023-01-07 13:52 发布 679次浏览
- 送心意
东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不错,就是这个意思。
2023-01-07 13:53:11
学员你好,这是税务根据你的信息对你的业务进行的核定,每个月的收入上限是10000,不超过这个金额都是0,如果超过这个销售额,会被调整核定金额的
2022-08-16 16:52:38
你好!未达到起征点是不用交税的,按次的一般是500。可以看一下政策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发布,以下简称28号公告)第九条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起征点备注:也就是500元/次)
因此,对于采购取得的是收据,虽然金额也在500元/次以下,但是下列情况的不得税前扣除:
1.采购对象是已经办理税务登记的个体户和各类企业;
2.采购对象虽然是个人,虽然每次金额也在500元以下,但是业务不是“零星”交易,而是“频繁”交易的。至于目前如何认定“零星”交易,税法并没有具体的次数标准,基层主管税务局掌握有较大的判定权利。
2022-03-15 14:56:57
只要450,000以内的就填写11篮
超过的12蓝里面全部填写
2023-01-02 16:33:51
核定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申报增值税和附加时,确定的销售额的上限,即纳税人的销售额应不超过该核定销售额。如果未超过核定销售额的话,就应当在报表中填写本期实际销售额,确定应纳税额。
2023-03-14 15:17:02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