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年在职职工人数,也是全年12个月人数合计吗?还是平均数?

合适的春天
于2022-12-30 10:42 发布 1267次浏览
- 送心意
玲老师
职称: 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您这是填写哪里的数据?
2022-12-30 10:43:57
1、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通常是指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该单位在编职工的应发工资总额。具体包括基础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和其他工资。但是具体规定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和企业的政策有所不同。
2、上年在职职工人数通常是指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该单位在编职工的总人数。一般不是指全年12个月在职人数的平均数,而是指实际在岗工作的人数。
3、对于合伙制的律师事务,“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通常包括合伙人的部分,因为合伙人是该单位的经营者之一,其工资也是该单位经营成本的一部分。而“上年在职职工人数”通常也包括合伙人,因为合伙人是该单位的工作人员之一,也需要计入该单位职工人数之中。
4、如果某个人全年在职,但是在7月份成为了合伙人,那么这个人应该计入职工人数。具体来说,这个人应该按照其成为合伙人之前的时间来计算其在职职工人数的贡献,即从年初到6月末计算其在职职工人数,然后从7月开始到12月末计算其作为合伙人的在职职工人数。因此,这个人应该计入职工人数中。
2023-10-20 10:54:21
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中:
上年在职职工总额:应填写上年全年的每位在职职工的实际发放工资总额的累计数,即 1-12 月应付职工薪酬 - 工资贷方累计发生额 。也就是将每位在职职工每月实际发放的工资进行累加,得出的全年工资总额.
职工人数:应按照月均人数口径进行填报,即上年各月在职职工人数累加后除以上年开业月数得出的平均数 。例如,某公司 2023 年 2 月登记设立,4 月注销,2-4 月用工分别为 29、30、31 人,则上年在职职工人数 =(29%2B30%2B31)/3=30 人.
2024-12-16 11:02:23
你好,职工人数是平均的,工资是累计
2022-10-11 08:54:25
您好,这个是全年的平均数
2026-01-20 09:5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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