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先生在乙企业任职,2019年1月-12月每月在甲企业取得工资薪金收入20000元,无免税收入;每月缴纳三险一金2500元,从1月份开始享受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共计为3000元,无其他扣除。另外,2019年4月取得劳务报酬收入2000元,稿酬收入3000元,6月取得劳务报酬收入30000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6000元。计算黄先生1—12月预缴个税,并进行年底汇算清缴。

甜甜的荷花
于2022-12-29 14:29 发布 1262次浏览
- 送心意
Lucky小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22-12-29 14:54
同学您好,正在为您解答,请稍等。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您好,正在为您解答,请稍等。
2022-12-29 14:54:32
当年汇算清缴应纳税额为:(16000*12+3000*80%+2000*80%*70%+30000*80%+2000*80%)-5000*12-2500*12-3000*12)*10%-2520=6992元。
2022-01-05 00:24:06
您好,是这样的,在年度计算的时候,和平时预扣预缴不一样,就算不超过4000元,也是按照80%算的
2022-11-05 21:53:35
学员您好,您的问题具体是什么?有截图吗?
2022-04-26 21:22:13
您好,工资薪金16000*12+30000*4=312000
三险一金3200*12=38400,专项附加扣除3000*12=36000
2019年度工资薪金所得共预缴税款(312000-60000-38400-36000)*0.2-16920=18600
2020-07-19 21:4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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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ky小南老师 解答
2022-12-29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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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9 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