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有个问题:我们在报11月增值税的时候在未开票那里做了申报,然后我这个月开票的时候,开具的总金额是对的,但是税额和申报的数字有差额,开出来的票税额少了0.63元,不含税金额多了0.63元,有什么办法可以调平吗? 或者说在这个月申报的时候,因为开具的价税合计数是一样的,所以在开具金额那里填本月开票销售额和税额,上月申报的未开具发票这个月不是要填负数嘛,按上月申报的金额依次填入,这样也能相抵消,应纳税额为0,这样可以吗
实操学堂
于2022-12-25 16:53 发布 58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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