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在北京开公司已个人名义开促销费发票9万,按1.5个点交个税。广州公司每月发此人3000元工资,还会有合并劳动所得交个税的风险吗
雨晴
于2017-07-12 20:59 发布 808次浏览
- 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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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没有合并劳务所得交个税的风险的,因为是不同的税目的。
2017-07-12 21:06:12

可以的
2017-07-08 19:18:25

工资不一致的,直接视同3000元处理,收到钱后冲减自己的工资费用就行了
2017-07-09 12:16:04

您好,您是超市还是什么企业?
2017-07-08 08:03:59

六月可以做无票收入,再同时结转成本,7月开票后再冲销六月收入、成本,再按开票金额做收入、做成本
2017-07-08 11:0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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