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绿城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每周为客户的办公授提供保法服务,合同期限为3年,客户每年向绿城公司支付服务 费10万元(假定该价格反映了合同开始日该项服务的单独售价)。在第二年年末,合同双方对合同进行了变更。将 第三年的服务费调整为8万元(假定该价格反映了合向交更日该项服务的单独售价),同时以20万元的价格将合同期限 延长3年(假定该价格不反映合同变更日该3年服务的单独售价),即每年的服务费6.67万元,于每年年初支付。上述价 格均不包含增值税。 请问:(1)判断该履约义务是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还是某一时段履行的履约义务? (2)第3-6年每年确认的收入是多少?

仁爱的胡萝卜
于2022-12-19 16:50 发布 833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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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老师 解答
2022-12-19 1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