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天付款给对方,借:应付 贷:银行,第二天银行退款(账户名错误),第三天重新打款给对方,我账上不做红字了,就第一天的 借:应付 贷:银行,附件后面就附3张银行回单,这样是否可以。
回忆
于2017-07-12 14:49 发布 765次浏览
- 送心意
宋生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7-07-12 14:51
你好!操作上是可以。如果同一个月的话没问题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操作上是可以。如果同一个月的话没问题
2017-07-12 14:51:11

你好,可以不用做账务处理
2017-05-22 17:12:28

你好,需要退回重开
2021-06-22 10:15:06

你好,这种一般不需进行账务处理。
2019-07-26 10:36:29

您好
汇款的时候没有收到发票 不能直接计入销售费用科目
2019-06-12 09: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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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12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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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12 1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