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周源珠宝饰品制造公司(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银首饰经营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金银首饰经销和加工生产业务。2020年1月份发生如下经营业务:①向某大型商场(金银首饰经营单位)销售黄金项链50条;②向该商场销售自产包金项链15条、镀金项链20条;③向消费者销售自产纯金项链100条;④向消费者销售自产高档手表30块。请问:上述四笔经济业务中,哪些需要征收消费税?说明原因

有耐心的云朵
于2022-12-18 14:40 发布 1494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 是要写会计分录吗
2024-05-26 10:49:49
同学您好,卷烟消费税=50*2000*56%+50*250*200*0.003=63500
2023-11-02 15:55:38
您好,这个题目剩下的呢
2023-05-24 20:23:03
(1)业务(1):外购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不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相应的货物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业务(2):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原材料,由于取得的是普通发票,所以不得抵扣原材料的进项税额,但是支付的运费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凭票抵扣进项税额,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10000×11%=1100(元); 业务(5):应转出的进项税额=6000×16%=x 该企业当月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1100-x= (2)销售汽车装饰物品、提供汽车修理劳务、出租汽车,均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该企业当月的增值税销项税额=(20000%2B12000%2B5000)×16%= (3)业务(4):应计算缴纳增值税=25750÷(1%2B3%)×2%=500(元); 业务(6):应计算缴纳增值税=(1020-600)÷(1%2B5%)×5%×10000=200000(元);
2022-12-19 16:46:05
应当按照130万作为销售额。
2023-12-19 14:3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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