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规定,依法院判决、裁定等原因,通过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企业将其代持的个人限售股直接变更到实际所有人名下的,不视同转让限售股。怎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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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12-15 21:51 发布 1058次浏览
- 送心意
小锁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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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其实说白了,就是说,如果是裁判形成转给我们的限售股的话,这个不需要交税
2022-12-15 21:58:56
您好,其实说白了,就是说,如果是裁判形成转给我们的限售股的话,这个不需要交税
2022-12-15 21:58:16
是的,你上一次的那个税务变更流程正常走完走完之后,你再按照新的处理就行了。
2022-07-24 21:16:38
1.企业转让上述限售股取得的收入,应作为企业应税收入计算纳税。
上述限售股转让收入扣除限售股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该限售股转让所得。企业未能提供完整限售股原值凭证,不能准确计算该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该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为该限售股原值和合理税费。
依照规定完成纳税义务后的限售股转让收入余额转付给实际所有人时不再纳税。
2023-06-13 17:15:18
B 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人数,而非表决权)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024-03-25 16:3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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