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号给西安经开第五小学开了一张2060的普票,培训费,因老板未与其沟通好税费谁来承担的问题,对方6月29号予以退回。(实际费用是2000元)6月29号我开了一张红字发票,同时在6月29号又开了一张正确的金额2000的发票,寄给了对方,对方于7月4号款项打到公户,这三张发票应该如何做分录?
赵慧
于2017-07-11 11:37 发布 1107次浏览
- 送心意
宋生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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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2000元的收入进行入账。
对于前面的一张2060元做收入处理,开票的红字发票2060元,冲销收入处理,相当于做了账之后,收入只确认了2000元
2017-07-11 08:57:28

你好!第一张借应收账款2060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增值税
第二种跟第一张分录一样,只是金额写负数
第三张也跟第一张一样只是金额写2000
2017-07-11 11:40:09

你好,开具红字发票时把你开具2060元的发票时做的会计分录做一笔相反的分录,然后按照2000元金额再做一笔相同的分录
2017-07-10 17:54:39

直接冲费用就可以了
2018-06-15 17:06:58

直接写退费就可以了
2020-03-26 16: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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