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材料一批,甲公司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 60000 元。完工 收回时支付加工费 2000 元(含税金额)。该材料属于消费税应税物资,同类物资在乙公司目前的销售价 格为 80000 元。甲公司收回材料后将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假设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适 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13%,消费税税率为 10%。该材料甲公司已收回,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该委托 加工材料收回后的入账价值是( )元。
何 先生。
于2022-12-11 16:29 发布 2289次浏览
- 送心意
微微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2-12-11 16:29
您好,因为甲公司收回材料后将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所以支付的消费税应计入委托加工物 资的成本;同时加工费2000元为含税价格,因此加工费所产生的增值税进项税为2000/1.13×13%≈230.09 (元),加工费应计入成本的部分=2000-230.09=1769.91 (元)。
所以该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的入账价值=60000+1769.91+80000×10%=69769.91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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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消费税法》规定,一般纳税人在销售高档化妆品时,除缴纳增值税外,还要加缴消费税。以某化妆品厂为例,本月非高档化妆品的销售额50万元,由于该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此,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为8.5万元,同时,还要缴纳的消费税为:50万-8.5万=41.5万×3%=1.245万元。因此,应缴纳的消费税是1.245万元
2023-03-26 13:35:54
你好,你这里消费税50×消费税率
2022-01-02 21:32:13
您好,因为甲公司收回材料后将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所以支付的消费税应计入委托加工物 资的成本;同时加工费2000元为含税价格,因此加工费所产生的增值税进项税为2000/1.13×13%≈230.09 (元),加工费应计入成本的部分=2000-230.09=1769.91 (元)。
所以该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的入账价值=60000+1769.91+80000×10%=69769.91 (元)。
2022-12-11 16:29:17
你好
1 本月应交增值税=销项-进项=1040-800=240
2 本月应交消费税=8000*15%=1200
2023-10-31 15:12:04
同学你好
借银行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销项
2023-06-20 09: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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