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是一家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1月1日, 所有者权益总额为 10000 万元,其中股本 6000 万元,资本公积 1000万元,盈余 公积 1200 万元,未分配利润 1800 万元。2020 年度甲公司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I)M 投资者投入自产产品一批,双方确认价值为 540 万元,公允价值是 560 万元,税务部门认定增值税为 72.8 万元,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甲公司增 加股本 400 万元,相关法律手续已办妥。 (2)经股东大会决议,并报有关部门核准,甲公司增发普通股 600 万股,每股面 值1元 每股发行价格 5 元,按照发行股款的 2%向证券公司支付发行费。发行款已 全部收到并存入银行。 2021年末股本,资本公积科目余额为多少万元
美丽的樱桃
于2022-12-10 21:14 发布 1057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22-12-10 21:18
你好
2021年末股本科目余额=6000 万+400 万+ 600 万
2021年末资本公积科目余额=1000万+( 560万+72.8 万—400万)+ 600 万*(5—1)— 600 万*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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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2021年末股本科目余额=6000 万%2B400 万%2B 600 万
2021年末资本公积科目余额=1000万%2B( 560万%2B72.8 万—400万)%2B 600 万*(5—1)— 600 万*5*2%
2022-12-10 21:18:03

您好,开进来的,前者不能抵扣,后者可以抵扣,开出去的,一样的计税的。
2017-04-08 12:45:23

您好,答案是ABC。
2017-01-08 21:01:10

不能,这个是不可以的,
2020-03-27 17:52:48

一、第一种情况(乙公司为子公司)
甲公司应缴纳增值税计算:
甲公司取得发包方工程价款 218 万元,其中销项税额 = 2180000÷(1 %2B 9%)×9% = 180000 元。
甲公司购进材料进项税额为 8 万元。
甲公司接受乙公司分包服务,进项税额为 3.6 万元。
甲公司应缴纳增值税 = 180000 - 80000 - 36000 = 64000 元。
乙公司应缴纳增值税计算:
乙公司向甲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税额为 3.6 万元。
乙公司当月进项税额 10 万元。
乙公司应缴纳增值税 = 36000 - 100000 = -64000 元(即当月无需缴纳增值税,且有留抵税额 64000 元)。
二、第二种情况(乙公司为分公司或项目部,总公司统一纳税)
总公司(含甲公司和乙公司)取得发包方工程价款 218 万元,销项税额 = 2180000÷(1 %2B 9%)×9% = 180000 元。
总公司购进材料进项税额为 8 万元,乙公司进项税额 10 万元。
总公司应缴纳增值税 = 180000 - 80000 - 100000 = 0 元。
三、纳税筹划分析
从增值税缴纳金额来看:
第二种情况总公司统一纳税时,在该业务场景下当月无需缴纳增值税,相比第一种情况甲公司单独缴纳 64000 元增值税更为有利。
管理成本方面:
若乙公司为子公司,在财务管理、税务申报等方面相对独立,会增加一定的管理成本和沟通成本。而作为分公司或项目部由总公司统一纳税,在管理上更加集中,有利于降低管理成本和提高管理效率。
税务风险方面:
总公司统一纳税可以更好地统筹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降低税务风险。而子公司各自纳税可能面临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不匹配等风险。
所以在该特定业务场景下,将乙公司作为分公司或项目部由总公司统一纳税在增值税缴纳和管理方面具有一定优势
2024-10-05 17: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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