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烟厂2021年6月生产销售A牌卷烟10箱,每箱不含税售价12800元。另外,该厂生产一种新研制的甲类B型号卷烟,广告样品使用2箱,已知该种卷烟无同类产品出厂价,生产成本每箱不含税35000元,当地税务机构确定成本利润率为10%,甲类卷烟比例税率56%,定额税率150元/标准箱;乙类卷烟比例税率36%,定额税率150元/标准箱;1标准箱=250标准条。该厂当月应纳消费税( )元。 A.70300 B.125800 C.146261.82 D.129480 C 自产卷烟用于其他方面,视同销售征收消费税,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 为什么乙类卷烟那里组成计税价格没加之前的定额的那部分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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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12-04 12:13 发布 1125次浏览
- 送心意
吴卫东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2022-12-04 12:32
学员朋友,稍后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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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朋友,稍后为您详细解答
2022-12-04 12:32:04
同学你好,这样理解的对吗?——是对的;
2022-04-25 09:41:40
你好,因为消费税是价内税,在计算租税价格的时候,需要把这部分金额剔除掉的
2021-09-22 10:48:48
您好,这样的(42500%2B2000*0.5)*(1%2B5%)/(1-20%)*20%%2B2000*0.5=12418.75,是这样的
2022-04-12 21:05:06
你好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2B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其中组成计税价格=(成本%2B利润%2B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因此,应纳消费税=[800*21*(1%2B10%)%2B800*0.5]/(1-20%)*20%%2B800*0.5=5120(元)。
2023-10-27 10:5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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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卫东老师 解答
2022-12-04 1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