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某企业设机修、供电两个辅助生产车间。两车间本月发生消耗如下: 机修车间:耗用材料2000元,职工薪酬5000元,用电500度。供电车间:耗用材料4000元,职工薪酬3000元,修理100小时。 修车间提供劳务:基本车间500小时,行政部门125小时, 供电车间100小时,共计725小时。 供电车间提供电量:基本车间12500度,行政部门3000度, 机修车间500度,共计16000度。
可爱的荷花
于2022-12-01 10:44 发布 931次浏览
- 送心意
朱立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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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个条件是不是不完整呢
2023-12-04 08:39:42

你好 具体问题是什么呢
2022-12-01 10:58:06

机修车间分配率=2500/(725-100),供电车间分配率=7000/(16000-500)
基本车间耗用的劳务=500*2500/(725-100)
行政部门耗用的劳务=125*2500/(725-100)
基本车间耗用的电力=12500*7000/(16000-500)
行政部门耗用的电力=3000*7000/(16000-500)
2022-10-10 21:28:22

你好,请问具体问题是什么?
2017-06-13 09:20:36

您好!
具体的计算参考见下图
2022-11-30 11: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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