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宋生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7-07-06 13:42

您好!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以下简称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 
计费销售额,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

小哲 追问

2017-07-06 15:18

这个是必须是专业发票嘛

宋生老师 解答

2017-07-06 15:19

你好!现在基本上很少有专业发票了。

小哲 追问

2017-07-06 15:30

哦是专用发票

宋生老师 解答

2017-07-06 15:31

您好!不一定要专用发票。

小哲 追问

2017-07-06 15:32

上个月我们公司这边边约定好啦合同只是没开发票(广告)这个月开发票,但这个月报税可以扣除嘛(这个月开的),这个文化建设事业税只能,专票抵扣吗

宋生老师 解答

2017-07-06 15:33

您好!这个是抵扣不了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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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文化事业建设费没有30万这个起点的,给你开个新政策得从七月份开始,七月份之前是季度6万   第一个优惠政策: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有人问:这里的起征点金额是多少?是否可以按照国家税务公告2019年4号提高到月不超过10万元(季30万元)?总局的官方回答是:增值税起征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执行。   意思是说文化事业建设费并不按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额度自动提升,目前仍然是月销售额2万元免征。只有一个阶段有特殊优惠规定,那就是从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第二个优惠政策: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归属中央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对归属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由各省决定在应缴费额50%的幅度内减征。所以对于地方企业来说,具体减征幅度需要咨询当地的税务机关。
2019-07-09 19:53:11
您好!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以下简称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 计费销售额,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
2017-07-06 13:42:23
你好 所有的销售额来的
2019-09-16 17:52:21
你好 不是的 是月二万免 
2022-02-21 11:46:32
那我单位只提供摄影摄像服务还有缴纳吗
2020-05-16 15: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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