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三个股东:股东A是法人股东,股东B和C是自然人股东。这次股权转让时股东A把10%股权(出资额50万)转让给了股东B,转让价款人民币50万。8月20日税务上,工商上完成变更。转让协议上约定了10月20日B支付给A公司50万。到目前,B还未支付完。会计在8月份账务处理股权转让时,实收资本减少A公司50万,增加B公司投资款50万。那B由于某种原因,还未完全支付这50万,跟会计的账务处理有冲突吗?还有一个问题,法人股东转让这10%的股权时,由B私下支付A公司之前的投资款,这种操作正确吗?还是说,一定要由我公司公账上原路还给A公司投资款?
小鱼儿
于2022-11-22 17:49 发布 485次浏览
- 送心意
小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2-11-22 17:51
您好,减资是需要工商变更的,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减资是需要工商变更的,
2022-11-22 17:51:49

你好,同学
1、不可以的,因为A公司不是股东
2、B公司只能收张11自然人个人名义打到B公司帐上的投资款,才能做为实收资本
3、如果不能做实收资本,做公司之间的往来,备注的是投资款,有什么影响吗?
最好不要备注投资款
2024-01-04 13:22:54

对可以计入到实收资本里面。
2021-10-11 09:59:19

同学你好
子公司在填工商年报那块实缴资本金的日期填写12月
2022-05-25 11:51:57

那什么时候给钱就是你们双方协商的事情了。
2023-03-16 11: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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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林老师 解答
2022-11-22 1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