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的这家教育培训机构在去年12月另外又成立了一个培训机构,现在为止在税务局一直做的是零申报,但是以新开的这个培训机构的名义已经发生了一些费用(有正规发票),还在装修,没有正式营业,请问那我现在要不要把以前发生的那些费用发票来做账啊?还是等正式营业有收入的时候再做账呢?
小董
于2017-07-05 12:38 发布 1509次浏览
- 送心意
方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2017-07-05 14:44
老师,麻烦解答一下我的问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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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麻烦解答一下我的问题,谢谢
2017-07-05 14:44:50

你好
他的理解有问题的!
不需要发票,并不是说没有收入呀,有收入(不开票收入)也是需要申报的!
2019-11-06 05:19:15

您好,您具体是什么培训的,一般的非学历教育的就需要公司有经营范围就可以
2019-08-31 22:11:50

什么原因导致的转给其他公司?
2020-01-11 08:41:19

您好!计入管理费用-职工教育经费
2017-12-15 09: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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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董 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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