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新公司成立,现在要整理购社保人名单购买, 问
先在社保系统(或线下窗口)完成新公司社保开户,再为员工办增员,最后在电子税务局或社保缴费系统申报缴款,不是只在报税系统操作就行。 答
老师您好!我司小规模纳税人,在网上卖。进的是生瓜 问
那个办理了个体户的营业执照就行 答
5月收到的款一定要在5月申报收入吗 问
同学,你好 不是。 5月业务发生了,就要确认收入。 这个和收没有收到款无关。 主要是看业务是否发生。 答
麻烦问下老师,三季度所得税新增的那个应付职工薪 问
根据1-9月账面数字填报 事项1.“职工薪酬-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包括工资薪金支出、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工会经费支出、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累计金额。 一般是应付职工薪酬一级科目贷方累计;没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计提的,加上计入管理费用,销售费用,主营业务成本里边的职工薪酬 2.“职工薪酬-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应付职工薪酬”:填报纳税人“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下工资薪金(只是工资和奖金)借方发生额累计金额 答
老师,请问高新技术企业的高新收入和研发费用占比, 问
销售收入<5000万元(含)的企业:研发费用占比不低于5%; 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研发费用占比不低于4%; 销售收入>2亿元的企业:研发费用占比不低于3%。 如果没达到,可能会取消高新资格 答

现在一个公司做会计,在税务方面,一个月中什么该注意哪些问题,才不会让税务机关盯着
答: 你好,主要是控制好增值税,所得税的税负率
税务机关对混合销售的认定,一般依据哪些方面
答: 混合销售行为的条件 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营业税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上述政策可以看出,混合销售行为有三个必要条件,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1、销售前提。如果一项销售行为,虽然涉及货物,却不涉及销售货物,就不是混合销售行为。如在LED电子显示屏为客户发布广告,虽然涉及货物LED电子显示屏,但LED电子显示屏只是为客户提供广告服务的一个载体,其本身不涉及销售货物。 2、一项行为。混合销售行为强调的是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是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行为,就是兼营行为;其销售货物的对象和提供应税劳务的对象是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如果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对象,也是兼营行为;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之间有从属或者因果关系,如果没有从属或者因果关系,同样是一种兼营行为。如生产销售LED电子显示屏同时提供电视广告服务,不能认定为混合销售行为。 3、两个要件。混合销售行为必须涉及货物和营业税应税劳务,不要求涉及增值税应税劳务和营业税非劳务类应税行为。如果只涉及货物,或者只涉及营业税应税劳务,就不是混合销售行为。如转让LED电子显示屏广告位并为客户发布广告的行为,不能认定为混合销售行为。上列12项“多元”应税销售行为,只有第2项和7项同时涉及货物和营业税应税劳务。
报考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答: 报名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请问老师,1.税务机关一般什么情况下会查企业的帐? 2. 一般什么情况下会对一个企业做审计?
答: 您好!1,税务有问题的时候就会被查。比如每年都亏本,收入又高。比如有的发票有问题等等 2,税局不对企业做审计。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张小蕊 追问
2017-07-05 10:11
邹老师 解答
2017-07-05 10:12
张小蕊 追问
2017-07-05 10:16
邹老师 解答
2017-07-05 10:20
张小蕊 追问
2017-07-05 10:30
邹老师 解答
2017-07-05 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