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江苏隆兴实木地板厂(增值税- -般纳税人) 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批原木,税务机关认可的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价款42万元,支付收购运费,取得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金额3.46万元,将该批材料委托中继实木地板厂加工成实木地板,中继实木地板厂.收取不含增值税加工费和辅料费7.5万元。隆兴实木地板厂收回实木地板后,将其中的80%继续加工成免漆实木地板成品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180万元。则: (1)中继实木地板厂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是多少? (2)江苏隆兴实木地板厂销售实木地板成品应纳的消费税是多少?(成本利润率6%;消费税税率6%)

十年yyyyyyy
于2022-11-14 19:18 发布 762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相关问题讨论
1,(42×90%+7.5)÷(1-消费税率)×消费税率
2,180×消费税率
2022-11-14 19:26:03
你好,你现在具体疑问是什么呢?
2022-04-19 15:09:08
您好,题目不完整提问无效,无法解答问题请重新发起(不是回传给我哦)
2022-01-05 09:18:13
当月可以抵扣消费税的计算是10*80%*15%=1.2
销售环节应交消费税的答案是
30*15%+30*15%+80*(1+10%)/(1-15%)*15%=24.53
应交消费税24.53-1.2=23.33
2023-10-19 18:03:42
你好,本题的问题是什么
2023-10-08 21:3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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