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22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地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看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00万元, 另支付运费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万元。 (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5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30万元。 业务(2)中,甲厂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 答案:业务(2)中,甲厂应缴纳消费税=130×5%-100×50%×5%=4(万元)。 老师,扣减外购的部分为什么不是这样:(100+5)*50%*5%=2.63(万元)

岁月静好
于2022-11-13 11:57 发布 2201次浏览
- 送心意
立峰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2022-11-13 12:02
同学你好
答:因为只有木板在上环节交过消费税,所以运费不负担不能抵。
相关问题讨论
不能,这个是不可以的,
2020-03-27 17:52:48
你好,你想问的问题具体是?
2019-05-07 20:53:36
你好!
一般是开普票的(因为个人不可以抵扣进项的)
2019-12-21 10:56:28
你好,请稍等,稍后发。
2025-06-25 21:12:03
同学你好,1-10%是把进项税扣出去,剩下的才是烟叶的成本。
2020-10-02 22:20:28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岁月静好 追问
2022-11-13 14:42
立峰老师 解答
2022-11-13 1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