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 我们营业范围是图片上面的, 没有社保租赁这个, 但是我们需要租赁对方一个设备, 对方租七天,收取他们的租赁费, 我这边给对方开票 ,开多少的税率, 开什么项目呢, 很少有这个的活动, 开业四年来这个第一笔这样的, 怎么开票 呢
为幸福努力
于2022-11-10 17:30 发布 1025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2-11-10 17:31
同学你好
这个直接开经营租赁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你好
这个直接开经营租赁
2022-11-10 17:31:40

同学,你好
嗯,具体什么问题呢?
2024-12-03 10:22:16

您好
挂应付差旅费不合适 是得直接挂员工个人的名字
2019-06-02 08:51:11

同学你好
关于发票开具的合理性问题
1. 从合同约定角度
如果最初签订的补充协议明确约定了由出租方提供配驾驶员的车辆租赁服务,并且约定费用支付后出租方开具租赁费发票,那么从契约精神来讲,出租方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是有一定合理性的。合同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只要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双方都应当遵照履行。不过,虽然合同如此约定,但从业务实质来看,如果驾驶员主要是听从你方安排、为你方实际工作提供劳务,开具租赁费发票可能并不完全契合业务实质,开具劳务费发票会更准确反映经济业务内容。
2. 从税务合规角度
开具租赁费发票意味着将驾驶员相关费用一并打包进租赁服务当中,税务机关在核查时可能会关注该业务实质是否符合租赁服务的范畴。租赁服务通常是提供有形动产(车辆)的使用权,而驾驶员劳务实际上更偏向于提供人力资源服务。若将其混同开具租赁费发票,有可能存在税务风险,比如不符合发票开具对应的业务实质,导致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等方面出现问题,税务机关有可能要求进行纳税调整。
关于费用支付及后续结算问题
1. 驾驶员工资未支付
由于出租方给驾驶员工资定得过高,你方一直未支付,这属于合同履行中的争议事项。双方需要进一步协商解决,要么协商调整工资标准,要么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条款(如仲裁或诉讼等方式)来确定是否应该按照原约定工资支付,长期不支付可能会引发对方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违约责任等问题。
2. 运费结算及分配
国企将运费结算给出租方,是基于运单上车辆所属单位的认定,这符合常规操作流程。但出租方收到运费后,应该按照与你方的约定及时将属于你方的部分转付过来,如果出租方拒绝或者拖延支付,你方同样可以依据相关合作协议向其主张权益,要求其按时足额支付相应运费。
目前的情况存在合同约定与业务实质不符以及后续费用支付、结算等多方面的争议。建议你方与出租方再次友好协商,从业务实质、税务合规以及公平合理等角度出发,对发票开具类型、驾驶员工资标准以及运费分配等问题重新进行梳理和约定,必要时可以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或法律顾问,以避免后续产生更大的纠纷和潜在的财税风险。
2024-12-04 07:00:23

你好,不列入工资不影响社保
2019-12-25 16:3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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