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颁布的《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8)第540号)第五条的规定中正列举的能差额征收的几种经济行为外,其他的,如苏地税一函[2006]3号《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营业税计税营业额扣除项目...
火星上的帆布鞋
于2017-07-02 22:50 发布 879次浏览
- 送心意
刘文坚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厦大硕士毕业
2017-07-02 22:55
如果颁布的《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8)第540号)第五条的规定中正列举的能差额征收的几种经济行为外,其他的,如苏地税一函[2006]3号《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营业税计税营业额扣除项目管理操作意见〉的通知》中列举的许多经济行为,就不能享受差额征税了?包括财税[2003]16号列举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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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颁布的《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8)第540号)第五条的规定中正列举的能差额征收的几种经济行为外,其他的,如苏地税一函[2006]3号《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营业税计税营业额扣除项目管理操作意见〉的通知》中列举的许多经济行为,就不能享受差额征税了?包括财税[2003]16号列举的事项?.
2017-07-02 22:55:48

一般行业大部分都在地税缴纳,由地税征收,少数特殊行业在国税征收缴纳 如:银行金融业、铁道运输、保险业等。
2016-03-01 15:47:09

你好; 个人可以用自然人业务实名认证后; 绑定企业 ; 授权后可以 走这个自然人业务登录去办税的 ;2. 企业业务就是直接用企业信息去登录办税; 都可以的
2023-03-17 09:38:23

要的~~~~~~~~·····
2015-11-05 17:59:19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2号)第十九条的规定,符合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凭证,是指:(一)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且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或者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 (二)支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政府性基金,以开具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三)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 (四)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请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有哪些?.
2017-06-30 14: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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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坚老师 解答
2017-07-02 2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