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问,月底如有本月要交纳的增值税,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实际缴纳时,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吗?做练习时 ,答案是 借:应交税金-已交税金,为什么呢?

怡然的时光
于2015-01-26 13:04 发布 1110次浏览
- 送心意
晓海老师
职称: 会计中级职称
2015-01-26 13:31
老师,那在新的准则体系下,“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是不是就完全取消了? 月底如有本月要交纳的增值税,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这个分录是不是就不用做了?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你的具体问题是?
2017-02-07 15:26:43
三、增值税月末与缴纳时会计核算的变化
过去将增值税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应交增值税;另一部分为未交增值税。月末要将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转入未交增值税中。在缴纳时,区分是缴纳本月的增值税还是其他期的增值税。本月缴纳本月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本月尚未缴纳或多交的增值税转入未交增值税中:若为应缴纳而尚未缴纳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若为多交的增值税,则借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本月缴纳上期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而在新的准则体系下,不再包括未交增值税部分,在缴纳时也不再区分是本期还是上期的增值税,一律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中核算。
例2:甲公司2007年5月份缴纳增值税共500000元,其中应缴增值税额为600000元;2007年6月缴纳增值税800000元,其中本月应交增值税额为600000元,上月应交增值税额为100000元,多交了增值税100000元。
旧的会计处理为:
2007年5月份: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500000
2015-01-26 13:07:32
你好,未交增值税转出是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如果是多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缴增值税
2020-02-18 23:11:26
就是你当期的销-进-留抵应该交的税。
2019-06-12 10:15:18
你好,应该是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预缴)
贷银行存款
借销项税额
贷进项税额
转出未交增值税
借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未交增值税
借未交增值税
贷预缴
借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2020-06-14 07:4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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