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企业向B企业租用房间作为办公室或工厂,水电费发票写的是B企业名称(出租人),此时如果用电量很大且是用于生产需要,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该如何处理呢?如果并不需要增值税抵扣,只需要进行普通的所得税税前扣除,又该如何作账?是否各地的作法不同?比较常用的作法是什么?有些企业将水电费费用作入账,但并不作税前扣除,而是找到其他相同数额的发票扣除这部分费用。请问这是普遍作法吗? 2。如果承租人是个人,对方不想过户水电,该如何处理? 3。 物业公司代收代缴水电费用,只出具收据,该怎么办?

萧北
于2015-10-31 23:43 发布 1144次浏览
- 送心意
欧老师
职称: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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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抬头不是A企业,增值税和所得税都不能在A企业抵扣。建议B企业重新开出发票给A企业。如果不能做到,按照会计实质重于形式,可以入账,但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即可。
2015-11-02 10:06:06
你好
可以的,这个你们生产经营用的发票是可以税前扣除的
2022-11-24 16:51:44
您好
没有专票 哪有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啊
2022-03-22 19:39:49
你好
金税盘普票全额抵扣
农产品自产自销免税普票
旅客服务普票也可以抵扣
2022-02-06 17:57:03
普票不能抵扣增值税,但可以作为成本发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时可以起到抵税作用。
2023-03-21 16: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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