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刘文坚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厦大硕士毕业

2017-07-01 22:31

甲公司为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民张三从其他农户手中收购原料后卖给甲公司,甲公司以此收购数量和收购价格开具农副产品收购发票,当月进行进项抵扣。张三并非农业生产者,从其手中购买的原料能抵扣进行吗?.

刘文坚老师 解答

2017-07-01 22:39

您好,根据《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农产品收购发票使用管理的意见》(鲁国税发〔2010〕73号),三、严格收购发票的开具管理。(一)收购发票仅限于收购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时开具。因为此农产品是张三外购的,所以不能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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