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在异地城建项目,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教育费附加是2%,但是注册地的地方教育费附加是1.5%,请问我在月末汇总缴纳时,可以把在项目地多交的部分抵减当月应交的地方教育付附加吗?
熊猫公主
于2017-07-01 07:30 发布 885次浏览
- 送心意
袁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可以的
2017-07-01 08:03:09

你好!是地方教育附加费。你看完税凭证上面就知道了
2019-10-10 10:58:49

借:银行存款
贷:税金及附加
2019-07-14 17:12:16

你好,补计提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
2017-09-20 14:50:09

把计提的城建税,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费冲红就行了。
2020-02-17 16: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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