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 有个员工, 老板打印他的社保 个人部份 问
可全部计入 管理费用-社保费 答
你好,税务系统里存在以前年度未勾选的进项发票,查 问
同学,你好 可以 选取其他 答
老师好,企业发生的保函担保费是什么?记入哪个科目? 问
你好,可计入财务费用 答
请问老师,每个月交多少税,应该怎么去计算?怎么通过 问
你好,是的。就是你说的这样操作了。 答
老师,办了营业执照后最长多少时间做税务登记? 问
同学,你好 一般30天内 答

中级经济法,物权法,里边,抵押物毁损灭失,抵押权效力及于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就是这里的及于,是包括的意思嘛
答: 同学你好 对的 是包含的意思
老师问一个经济法问题。“添附物归第三人所有时,抵押权效力及于抵押财产的补偿金”这句话意思是 抵押权人的抵押物被第三人添附以后 第三人需要赔钱 然后这笔钱连同后面拍卖后的钱一起供抵押权人优先受偿吗?
答: 您好,同学,您的理解没问题,是这个意思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经济法 抵押出去的抵押物,抵押权人不能优先受偿吗?
答: 抵押权能优先受偿。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抵押财产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应当优先清偿抵押权人的债权,清偿后有剩余的应当清偿债务人其他债权人的债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条 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