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0月10日,甲国A公司向乙国B公司(甲、乙两国均为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发出一封信函称:我公司欲向你公司出售安哥拉一级羊毛3000吨,单价980美元/吨FOB(××港),合同订立后三个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要约有效期为15日。该信函以平信方式寄出,于10月15日到达乙国B公司。B公司在考虑两天后,10月17日回复:完全同意。该回复信件以快件方式当日寄交。由于邮局的传递失误,B公司回复信件于2001年11月5日才到达甲国A公司。而甲国A公司因迟迟未收到B公司的回复,已于10月31日将该批羊毛售于本国C公司。因此,A公司对B公司的回复信件未作任何答复。2002年1月,乙国B公司根据A公司信件中的FOB条件租船,并将船名和装船时间通知A公司,此时,A公司否认双方之间有任何货物买卖合同关系存在。B公司遂向甲国某法院起诉。[问题] (1)A公司和B公司之间货物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2)本案中A公司的要约有效期截止于哪一日?

有同情心的招牌
于2022-10-26 15:33 发布 1719次浏览
- 送心意
冉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上市公司全盘账务核算及分析
2022-10-26 15:34
就这道题,合同是否成立啊
相关问题讨论
就这道题,合同是否成立啊
2022-10-26 15:34:47
您好,6月14日失效的呢
2023-04-07 21:01:18
同学您好
1、甲、乙之间合同不成立。因为乙公司的答复变更了甲公司要约中实质性内容,不属于承诺,而是一个新要约,甲公司接电后未予答复,故甲、乙之间合同不成立。
2、不可以。因为合同法规定,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的,要约不得撤销。本案中,甲的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故甲不得撤销要约。
3、甲、乙之间合同不成立。因为乙公司已超越承诺期发出承诺,应视为新要约,故甲、乙之间合同不成立
4、甲应该对乙公司承担法律责任,因为乙公司在承诺期内带款提货,以实际行为与甲设立合同关系,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的是一个确定承诺期限的邀约,甲公司如无法履约其义务,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理应向乙公司承担法律责任
2022-11-15 19:19:22
你好,麻烦提供完整的题目,方便老师解答哟
2023-07-21 07:35:25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
2023-11-11 09: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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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老师 解答
2022-10-26 1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