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青柠

职称会计实务

2017-06-28 14:14

请问: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的居发企业是否一定适用高新技术企业适用的15%税率?.

青柠 解答

2017-06-28 14:36

"您好!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根据《江苏省地税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地税发〔2009〕6号)的规定,本办法适用于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居民企业。本办法所称研究开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工艺、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研究开发活动。因此,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居民企业,符合文件规定条件及范围的研究开发费用均可以进行加计扣除,不一定要是高新企业企业。欢迎您再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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