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老师:我们公司有个员工7月底离职了,工资申报到7月份的。他是3月份来的,我们3、4、5月份没有给他交社保,只给他交了6、7月两个月,所以3、4、5的工资没有给他申报,他离职了现在要公司给他补交三个月的社保,社保局要工资表,所以我在9月份给他一下子申报了3、4、5三个月的工资。申报个税时我雇用日期填的3月1号。请问我到10月份个税申报时把他人员信息做非正常时,离职时间填7月31号可以的吗?如果填9月30号的话实际8、9月份他的个税和社保是没有申报的。这个有影响吗?

爱听歌的期待
于2022-10-22 13:49 发布 879次浏览
- 送心意
潘潘老师
职称: 管理会计师 财税师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那您实际有没有在公司上班并领工资
2020-06-07 12:07:57
你好,可以不填的,申报的时候系统会多一个月的减除费用
2020-07-08 17:49:43
你好,严格来说是的。
2020-05-08 15:20:53
你好
这个不能在税前扣除!
2019-12-25 14:28:05
这个按你发放的工资进行申报,没有申报的工资无法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工资费用
2019-08-29 20:10:43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