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酬所得30000,扣除公益性捐赠的限额难道不是30000*(1-20%)*70%*30%=5040吗?解析中为什么不乘以70%?

小橙子
于2022-10-20 15:55 发布 1610次浏览
- 送心意
朱小慧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22-10-20 16:00
您好 解答如下
(1)先出版后连载取得的所得,属于两次所得,应分别计税;而对于连载取得的所得,应合并其因连载而取得的所得为一次。
(2)通过国家机关对受灾地区的捐赠,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扣除;通过非营利社会团体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准予在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3)8月份稿酬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不考虑捐赠的应纳税所得额=30000×(1-20%)=24000(元),
捐赠扣除限额=24000×30%=7200(元),实际捐赠额8000元超过了扣除限额,因此,只能按照7200元在税前扣除。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4000-7200)×20%×(1-30%)=2352(元)。(4)因在报刊上连载取得的稿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不考虑捐赠的应纳税所得额=(6000+3000)×(1-20%)=72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7200×20%×(1-30%)=1008(元)。(5)该作家上述稿酬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352+1008=3360(元)。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 解答如下
(1)先出版后连载取得的所得,属于两次所得,应分别计税;而对于连载取得的所得,应合并其因连载而取得的所得为一次。
(2)通过国家机关对受灾地区的捐赠,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扣除;通过非营利社会团体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准予在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3)8月份稿酬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不考虑捐赠的应纳税所得额=30000×(1-20%)=24000(元),
捐赠扣除限额=24000×30%=7200(元),实际捐赠额8000元超过了扣除限额,因此,只能按照7200元在税前扣除。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4000-7200)×20%×(1-30%)=2352(元)。(4)因在报刊上连载取得的稿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不考虑捐赠的应纳税所得额=(6000+3000)×(1-20%)=72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7200×20%×(1-30%)=1008(元)。(5)该作家上述稿酬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352+1008=3360(元)。
2022-10-20 16:00:46
学员您好,图2是收入额,图1是个人所得税,求的东西不一样呀
2022-01-25 18:30:35
你好,同学把题目发来老师看下哦!
2022-07-31 11:14:05
您好,预缴时不超4000是减800的,
2023-09-18 21:31:40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2025-12-06 21:07:55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小橙子 追问
2022-10-20 20:28
朱小慧老师 解答
2022-10-20 2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