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A企业吸收合并B企业,B企业全部资产公允价值为5700万元、全部负债为3200万元、未超过弥补年限的亏损额为620万元。合并时,A企业支付给B企业的股权支付额为2300万元、银行存款200万元。该合并业务符合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条件,且A企业选择按照特殊性税务处理的规定处理。假定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年利率为6%。则可由A企业弥补的B企业的亏损额为()万元。 A.0 B.150 C.570.4 D.620
ღ
于2022-10-19 21:17 发布 749次浏览
- 送心意
冉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上市公司全盘账务核算及分析
2022-10-19 21:18
您好,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5700-3200)*6%=150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冉老师 解答
2022-10-19 21:19
ღ 追问
2022-10-19 22:28
冉老师 解答
2022-10-19 2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