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齐惠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17-06-26 08:05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的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个人无偿赠与房屋免营业税;2.个人所得税方面: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规定,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3.契税和印花税方面:根据国税发[2006]144号的第一条第(二)项的规定,个人无偿受赠房屋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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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的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个人无偿赠与房屋免营业税;2.个人所得税方面: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规定,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3.契税和印花税方面:根据国税发[2006]144号的第一条第(二)项的规定,个人无偿受赠房屋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印花税。
2017-06-26 08:53:5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的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个人无偿赠与房屋免营业税;2.个人所得税方面: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规定,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3.契税和印花税方面:根据国税发[2006]144号的第一条第(二)项的规定,个人无偿受赠房屋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印花税。
2017-06-26 08:05:50
您好同学,要视同销售交增值税同学,
2019-10-17 10:49:28
您好,是需要的,需要缴纳
2022-05-10 11:01:00
企业无偿使用个人房产进行经营,是否要缴房产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对于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房产,免征房产税。   对于个人无偿将房产提供给企业使用,不符合上述免税规定,应按购房原值扣除30%后的余值作为计税依据,缴纳房产税。 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免税单位及其他纳税单位的房产、房屋的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义务人。 因此,该套商品房应由用于生产经营之月起,开始计算交纳房产税。具体方法是,依据我省有关规定,将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再乘以1.2%的房税税率计算全年应纳房产税。再按各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分期(月份、季度、半年)缴纳
2015-11-23 09:3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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