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甲烟草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8月向烟农收购烤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242万元;当月将收购的一半烤烟叶加工成烟丝后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60万元;将另一半烤烟叶直接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140万元。则下列对于甲烟草公司2020年8月的税务处理不正确的是( )。(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 A.本月应纳烟叶税44万元 B.本月应纳烟叶税48.4万元 C.本月应纳消费税为78万元 D.烤烟叶直接对外销售,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不缴纳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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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10-12 21:56 发布 739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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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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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农民手中收购烟味,价外补贴与收购款,是可以抵扣进项的,用于深加工,按10%抵,直接销售,按9%抵
2019-11-06 16:07:17

您好,根据您的题目,A
2022-10-12 21:59:34

你好,同学
消费税金额为200×15%-140×15%
2022-10-19 13:42:22

你好,180×15%+10×15%,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的移送时缴纳
2021-04-22 07:39:53

你好,同学。这里是假定 购进的这部分对方 在销售的时候已经交了消费税的
2020-05-21 15: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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