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里面建的学校,收到的住宿费学生餐饮费,需要缴纳增值税吗?食宿收入都是在企业核算的,符合财税201636号附件三的免增值税收入规定吗?
花纹云彩
于2017-06-23 09:12 发布 2813次浏览
- 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7-06-23 09:22
谢谢老师,我就是有点拿不准,因为学校这块收入是放到企业里面核算的,是不是只要可以和其他收入分开核算就可以申请免增值税,需要到国税局核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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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免征增值税的,请看财税201636号附件三的规定。
(八)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
1.学历教育,是指受教育者经过国家教育考试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入学方式,进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的教育形式。具体包括:
(1)初等教育:普通小学、成人小学。
(2)初级中等教育:普通初中、职业初中、成人初中。
(3)高级中等教育:普通高中、成人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
(4)高等教育: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本专科、研究生(博士、硕士)、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
2.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是指:
(1)普通学校。
(2)经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级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国家承认其学员学历的各类学校。
(3)经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
(4)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技师学院。
上述学校均包括符合规定的从事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但不包括职业培训机构等国家不承认学历的教育机构。
3.提供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对列入规定招生计划的在籍学生提供学历教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具体包括: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并按规定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课本费、作业本费、考试报名费收入,以及学校食堂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伙食费收入。除此之外的收入,包括学校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赞助费、择校费等,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范围。
学校食堂是指依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14号)管理的学校食堂。
2017-06-23 09:18:25

您好,是继续免征的
2021-03-26 17:13:30

你好 ,员工差旅开具的住宿专票是可以抵扣的,餐饮不能抵扣,餐饮业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的。
2019-12-27 13:55:51

需要看你用在哪里啊,
2019-09-17 15:30:41

餐饮费不得抵扣,住宿费,同城的不抵扣,正常异地出差的可抵扣
2017-11-14 23:4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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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雁鸣老师 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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