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梅兰电器公司(以下简称“梅兰电器”)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020年11月有关涉税事项如下: (5)将5月购入的办公用不动产用于职工食堂,购入时不动产价格5000000元,增值税额为450 000元。该不动产采用直线法折旧,使用年限为20年,净残值率为0。 (6)将电压锅100件(每件成本700元,不含税对外售价1000元)无偿赠送给关系单位。 (7)购买电热毯100件(成本10 500元,含运费500元)发放给职工,作为集体福利。 (8)与青年旅行社(简称“青旅”)签订经营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向
优美的信封
于2022-10-10 15:56 发布 945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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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上市公司全盘账务核算及分析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这个是不含税的哦哈
2022-01-16 21:03:53

正在解答中,请稍后
2020-06-08 17:56:57

你好,这个收入金额是不含 增值税的收入金额
2019-08-06 11:47:56

您好,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1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1.3,借主营业务成本8贷库存商品
2022-08-28 09:55:55

你好,同学具体问题是什么的
2023-09-27 18: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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