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企业下的两个学校,学费等收入属于免征增值税的,现在两个学校之间教学楼转移,转让方需要缴纳增值税吗?受让方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吗?受让方主要是学费收入,没有应税项目!

花纹云彩
于2017-06-19 10:06 发布 2019次浏览
- 送心意
方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2017-06-19 10:24
转让方是一般纳税人,现在房产还在在建工程核算,没转固定资产,那他销售的话税率17%还是简易征收5%呢?
相关问题讨论
你销项税额也需要结转到转出未交增值税下面去
2019-03-31 13:40:38
你好 是的 是这样来看的
2020-04-17 16:08:59
营改增后基本都是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比如农产品那些,这个如果要掌握,建议多关注税收政策。
2017-03-30 16:33:11
同学你好
请计算甲公司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50000*800000/(800000加1200000/(1加13%))
2022-03-25 14:25:13
你好,此问题已经给予回复
2019-03-01 21:12:52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花纹云彩 追问
2017-06-19 10:27
花纹云彩 追问
2017-06-19 10:54
方老师 解答
2017-06-19 10:08
方老师 解答
2017-06-19 10:25
方老师 解答
2017-06-19 10:28
方老师 解答
2017-06-19 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