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交通局下属企业,原名运输公司,属于严重亏损企业,有十多年没有业务,只是每年验营业执照,没有税务登记,也没有报过税,现在因需要,局里想用这个执照改一下名字,增加了出租客运安全监管业务,车载广告业务,县里用财政拨款,交通局通过政府采购够劲一批车辆监控设备,县里对应拨款对象是交通局,可是设备要由交通局划拨到公司,现在设备已经安装到出租车和公交车上,请问我们需要走什么财务手续?具体分录怎么做?这样固定资产是不是公司不用提提折旧啊?
月明风清
于2017-06-19 08:59 发布 1289次浏览
- 送心意
宋生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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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是划拨给你的,你要做固定资产。
但是你这个先要去税局工商局处理完异常才能正常经营
2017-06-19 09:01:16

你好,计入成本核算的
2017-10-13 09:19:06

同学你好
固定资产入股,股东视为销售固定资产,交增值税和所得税的
销售股份的话,缴纳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的
2021-01-06 18:12:55

您的问题老师解答(计算)中,请耐心等待
2021-01-06 18:54:02

你好,一般是需要带上营业执照,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这些资料
2020-05-07 10:3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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