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 我有一个问题,我公司为获得香港的项目,在香港成了子公司,并且派遣员工赴香港工作。 员工与子公司签订了雇佣合约,遵守香港法律支付薪酬,同时母公司支付国内的薪酬。 我的问题是:1、员工在香港薪酬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国内的薪酬部分是否也须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若员工在香港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否能够在减免一部分国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不太清楚,对个人而且如何避免双重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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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4-09-12 13:37 发布 1659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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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LA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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