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李老师2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赠送的货物需要按市场销售价格计算纳税的。
2017-06-14 17:28:51
同学,年限乘以年设定总吨数=总工作量,比如采掘类机器设备,可以以采掘总吨数计算总工作量。A=(机器原值-预计净残值)/(年限*年设定总吨数).A是单位工作量折旧额,用A乘以月吨数即月折旧额
2020-04-23 11:11:36
想知道什么内容呢,这个属于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方面的知识
2018-06-19 15:27:12
之前有的
现在都下架了
2021-10-29 13:48:57
企业可以通过设立分子公司来进行税收筹划,但是设立分公司还是子公司,这是一个值得仔细思考的问题,在设立分支机构时有三个因素应当综合考虑:
1、先就分支机构的盈亏情况分析
A. 当总公司盈利,新设置的分支机构可能出现亏损时,应当选择总分公司模式。根据税法规定(国税发〔2008〕28号),分公司是非独立纳税人,其亏损可以由总公司的利润弥补;如果设立子公司,子公司是独立纳税人,其亏损只能由以后年度实现的利润弥补,且总公司不能弥补子公司的亏损,也不得冲减对子公司投资的投资成本。
B. 当总公司亏损,新设置的分支机构可能盈利时,应当选择母子公司模式,子公司不需要承担母公司的亏损,可以自我积累资金求得发展,总公司可以把其效益好的资产转移给子公司,把不良资产处理掉。
2、就享受税收优惠的情况进行分析
按照税法规定,当总机构享受税收优惠而分支机构不享受优惠时,可以选择总分公司模式,使分支机构也享受税收优惠待遇。如果分公司所在地有税收优惠政策,则当分公司开始盈利后,可以变更注册分公司为子公司,享受当地的税收优惠政策,这样会收到较好的纳税效果。
3、就分支机构的利润分配形式及风险责任问题进行分析
分支机构由于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以不利于进行独立的利润分配。同时,分支机构如果有风险及相关法律责任,可能会牵连到总公司,而子公司则没有这种担忧。
综上所述,当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时,由于设立初期分支机构面临高昂的成本、费用支出,所以亏损的概率较高,通常采用分公司的形式较为合适,可以享受和总部收益盈亏互抵的好处。经过两三年的经营期间,分公司开始转亏为盈时,再把分公司变更注册为子公司,这样可以降低分支机构对总机构的法律影响
2020-07-20 11: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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