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家居经销商,向需装修的客户销售产品。在业务过程中,很多是通过装修公司介绍销售。由于客户的信任需要,客户将款先付给装修公司,然后我发货,装修结束后由装修公司将款付给我公司。在我与客户的合同也写明是通过装修公司委托收付款,我的票开给客户。请问这样操作有税务风险吗?谢谢!
郑丽
于2022-08-08 09:33 发布 803次浏览
- 送心意
meizi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 那你开票给 客户 ; 那么 你们需要有 委托收款;这个是可以的
2022-08-08 09:34:58

你好,
属于销售安装款,需要确认未开票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020-07-06 10:44:53

你好!你们这属于超范围经营了
2018-07-25 11:26:13

你好,装修公司给你们开什么,你们就开什么,尽量不要写装修,因为你们经营范围没有
2018-07-25 11:12:26

这个钱转给客户?你们的收入,客户按月还款这样的吧
2019-11-10 05:2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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