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李老师2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2017-06-07 17:46

:                亲爱的学员,您好: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主席令第49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破产法》(主席令第五十四号)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因此,企业破产清偿时应按照员工工资优先于税款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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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亲爱的学员,您好: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主席令第49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破产法》(主席令第五十四号)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因此,企业破产清偿时应按照员工工资优先于税款来处理。
2017-06-07 17:46:34
同学你好 这个需要的哦
2021-04-09 14:42:20
注册地或者机构所在地离开所在县市
2020-03-25 21:11:12
你好; 描述的不准确的 ; 正常规定是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 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自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2022-03-09 13:00:40
你好!1、如果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成的有限责任公司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注销,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①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②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2、根据相关的规定,进行税务登记的注销需要的资料有:相关税务证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发票领用簿》及未验旧、未使用的发票,《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等等。供参考!
2019-11-15 13:4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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