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题的第一问,这段话的知识点原理是什么呀

Q
于2022-08-01 07:38 发布 934次浏览

- 送心意
牛牛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一个是考察不重大的组成部分审计,一个是未提供鉴证业务的网络所审计。
2022-08-01 08:28:35
你好,学员,可以文字发送出来吗
2022-01-06 14:24:56
学员您好,答复如下:
1.铁锭是资源税的非应税产品,连续生产非应税产品的,属于纳税人自用应税产品应当缴纳资源税的情形;
2.减3月份的留抵,是要计算增量留抵税额,退税退的就是增量留抵税额,故要及9月底的数额减去3月底的数额
2022-01-06 14:57:16
你好,学员,新年好
这个是财经法规里面会计的规定法律条文
2022-02-07 08:04:21
你好,这个是知识点
计税成本的核算
(一)计税成本对象的确定原则:
(1)可否销售原则
(2)分类归集原则
(3)功能区分原则
(4)定价差异原则
(5)成本差异原则
(6)权益区分原则
(二)开发产品计税成本支出的内容:
见教材结合土地增值税看具体内容,其中注意:
1.土地征用费及拆迁补偿费;
2.公共配套设施费的内容。
(三)成本计算方法
1.企业开发、建造的开发产品应按制造成本法进行计量与核算。其中,应计入开发产品成本中的费用属于直接成本和能够分清成本对象的间接成本,直接计入成本对象,共同成本和不能分清负担对象的间接成本,应按受益的原则和配比的原则分配至各成本对象,具体分配方法可按以下规定选择其一:(A/B)
(1)占地面积法
(2)建筑面积法
(3)直接成本法
(4)预算造价法
2.企业下列成本应按以下方法进行分配:
(1)土地成本,一般按占地面积法进行分配。如果确需结合其他方法进行分配的,应商税务机关同意。
(2)单独作为过渡性成本对象核算的公共配套设施开发成本,应按建筑面积法进行分配。
(3)借款费用属于不同成本对象共同负担的,按直接成本法或按预算造价法进行分配。
(4)其他成本项目的分配法由企业自行确定。
2023-10-25 10:5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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