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营业现金净流量、经营所 问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这是现金流量表中的一个重要指标,它表示企业在一定时期内通过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总额减去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出总额后的净额。经营活动通常包括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税费返还等,与之相关的现金流入和流出都会计入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反映了企业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入是否足以覆盖其经营活动中的现金流出。 2.营业现金净流量:这个术语通常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含义相同或非常接近,指的是企业主营业务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它可能更侧重于营业收入和营业费用产生的现金流,而不包括非经常性的经营活动,如出售固定资产产生的现金流等。营业现金净流量是衡量企业主营业务产生现金流能力的指标。 3.经营所得现金:这个概念有时被用来泛指企业通过经营活动获得的所有现金流入,而不考虑现金流出。它可能包括了所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现金流入,如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提供服务收到的现金等,但不减去任何现金支出。经营所得现金是一个更宽泛的概念,它不体现现金流出的净额,只关注流入部分。 答
我咨询一下民非学校补计提折旧,如果我从2005年开 问
可以的,可以补上的 答
老师:工程快完工了,进项造价软件发票还可以开吗?员 问
进项造价软件发票还可以开 答
中级题库没找到呢 问
你好,这个您可以联系咱们的客服问一下呢。 答
下列资产中,属于资产减值准则所规范的资产有( )。A 问
您好,这个题目选的是ACD的呢。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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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重组中涉及的货物多次转让行为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6号)文件规定,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经多次转让后,最终的受让方与劳动力接收方为同一单位和个人的,仍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的相关规定,其中货物的多次转让行为均不征收增值税,资产的出让方需将资产重组方案等文件资料报其主管税务机关。 因此,资产重组中涉及的货物多次转让行为不征收增值税,但要特别注意前提,资产重组多次转让后必须是“最终的受让方与劳动力接收方为同一单位和个人的”,视为“一并转让”,对其中涉及的货物多次转让行为均不应征收增值税。
股权收购涉及土地增值税缴纳
答: 目前我公司是在2013年7月采用股权收购形式延续的:当时收购时目标公司90%的股权,约定剩余的10%股权在三个月后收购支付,收购目标公司主要是他有一宗“招拍挂”来的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目前有咨询公司说,若在一年内完成100%股权收购支付的话,需要就转让股权名义转让房地产行为征收土地增值税,请教专家,这说法是否正确,税收文号依据是什么?若交,怎么交,谁交?交多少?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请问一下 我们公司从国外进口了货物,然后缴纳进口关税及进口增值税, 请问缴纳进口关税入账货物成本,那缴纳的进口增值税也是入账我们的货物成本吗
答: 你好,缴纳的进口增值税,是计入进项税额核算,而不是计入进口货物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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