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小石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22-07-21 14:04

您好!根据我国 票据法 的有关规定,票据行为一旦成立后,其成立的基础关系是否存在、是否合法,均不影响票据行为的效力。

@ 追问

2022-07-21 14:42

就是百度了一下,发现有的认同第三个是正确的,而且这章内容有些双标,在有的地方这样解释,有的地方那样解释

小石老师 解答

2022-07-21 14:57

您好~  现行的规定就是:票据的基础关系是否存在、是否合法,均不影响票据行为的效力。
因为票据行为具有无因性的特点,无因性是指票据行为只要具备法定形式要件,便产生法律效力,即使其基础关系(又称实质关系)因有缺陷而无效,票据行为的效力仍不受影响。
如:甲签发汇票给乙,签发票据的原因是甲购买了乙的商品。之后,甲发现乙提供的商品有质量问题,但这并不能免除甲对乙的票据责任,至于甲乙间的商品质量纠纷只能另行解决。
例子:比如甲和乙进行买卖 签定了买卖合同 甲向乙签发100万的银行承兑汇票
甲乙的买卖合同行为就是票据的基础关系 而甲作为出票人与乙持票人之间的这层关系就属于票据关系 两个关系是独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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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百度了一下,发现有的认同第三个是正确的,而且这章内容有些双标,在有的地方这样解释,有的地方那样解释
2022-07-21 14:42:49
学员你好,计算如下 100*1.01*1.01*1.01-100=3.0301季度利息 3.0301*4=12.1204年度利息
2022-12-03 09:05:33
同学你好,都是自主占有。 1.他主占有:即占有人以非所有之意思而对他人财产进行的占有。 2.自主占有:自主占有是指以物属于自己所有(据为己有的意思,又称为"心素")的占有; 自主占有中的"所有的意思",是指占有人据为己有的意思,不必是真正的所有人或要求其为自信为所有人对物的控制,则称为"体素"。 他主占有。指不以据为已有的意思而占有。不具有据为己有的意思而对物进行的占有,为他主占有。 1.凡是基于占有媒介关系占有"他人"之物者,如承租人、保管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占有均为他主占有。 2.若他主占有人"变了心",以外界可得而知的方式将他主占有的意思变更为自主占有的意思,则他主占有变更为自主占有。 所有人对其物的占有为自主占有,盗贼对于盗赃的占有亦为自主占有。另外他主占有可经过向权利人明示自己所有的意思而变更为自主占有。构成条件: 1.占有人确实是物的所有人 2.占有人误信自己为物的所有人 3.占有人将他人之物据为己有
2022-06-11 10:14:25
老师,你再看一下
2023-11-22 10:08:45
老师,您好,为什么除以1+28%的平方,我一直觉得应该是三次方
2022-03-20 09: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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