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李老师2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2017-06-03 18: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八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8号)第四条第(三)款规定,企业从事观赏性作物的种植,按“花卉、茶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项目处理。  
因此,企业种植观赏性植物,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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