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单数量630个,原不含税单价177元,税率3%;由于市场变动,重签订单,数量不变,不含税单价变更为130元,税率变更为13%;原订单不含税总额111510,税率3%;税额3345.3,价税合计额114855.3 ;变更后不含税总额81900,税率13%,税额10647,价税合计额92547 ;此次变更:不含税单价亏损47元/个,不含税总额亏损111510-81900=29610,税额需多交10647-3345.3=7301.7。老师,我们实际是亏后面哪笔金额了(1)价税合计额亏损114855.3-92547=22308.3(2)价税合计额亏损29610 7301.7=36911.7

芝麻开门
于2022-07-17 13:27 发布 1020次浏览
- 送心意
丽媛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2-07-17 21:35
你好,同学,增值税是价外税,也是流转税,增值税的最终承担者是消费者,不参与利润计算,所以企业少了的那部分就是由于不含税价格的变动引起的。祝您学习愉快,如果满意请留下五星好评,谢谢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您好,不可以的,一般都是用100*1.13计算
2023-08-31 19:49:40
您好,同学,请稍等下
2023-06-23 16:32:24
你好!
不含税单价×增值税税率=增值税
不含税单价+增值税=含税单价
或者不含税单价×(1+税率)=含税单价
2022-01-05 17:05:08
学员你好,含税单价/(1+税率)=不含税单价
2022-01-09 14:01:59
学员你好哦,咱们这个案例中适合的税率是多少呢?老师希望更好的帮助你哦
2022-03-30 09:05:13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