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新建一公司,6月5日成立,6月5日前发生相关费用1万元,此后又发生支出及管理人员工资15万元,但公司一直没有第一笔营业收入,根据所得税开办费规定,16年所得税清缴时是不是将这16万正常填入期间费用中,然后在纳税调整中全额调增,即16年当年所得额为0,这样处理对吗?如果17年也没 有营业收入,并发生期间费用10,待17年清缴时也按上面方式处理,18年有收入后,清缴时将这调增的25万一并在纳税调整中一并调增25万,对吗
天马行空
于2017-05-28 08:41 发布 880次浏览
- 送心意
李爱文老师
职称: 会计师,精通Excel办公软件
2017-05-28 08:52
开办期间,全部计入“开办费”,也不是期间费用,你的净利润应是0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建议你这个16万是什么费用就计入什么费用。
原因是因为什么时候属于筹建期并没有明确规定
2017-05-28 08:53:27

开办期间,全部计入“开办费”,也不是期间费用,你的净利润应是0
2017-05-28 08:52:22

那你应该是要放在开办费用里去呢 最好是把账务调整一下 返回去
2020-04-21 11:28:49

你好,办公费不需要做纳税调增处理,不需要在 纳税调整表里面填写的
2019-06-03 17:18:32

你好,一般是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做纳税调整的
2019-05-04 17:0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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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行空 追问
2017-05-28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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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28 09:05